一、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管理制度、学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2.负责反腐倡廉教育、信访受理及案件审理等工作。
3.负责受理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4.负责学校纪检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6.负责校内勤廉网、省纪委纪检监察内网、履责记实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纪委办日常工作。
8.负责校内巡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作风建设日常工作。
10.负责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1.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件建设工作。
12.负责纪委办、作风办、巡察办日常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执纪审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执纪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开展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和中层干部警示教育。
4.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5.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
6.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7.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