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学校组织党员干部赴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实地观摩庭审过程。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列席参加。
该庭审案件为刘某某职务犯罪案,由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立担任审判长,泉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善文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合力亮剑惩腐。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各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身法律意识淡泊、权力观扭曲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忏悔。
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通过“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有助于学校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通过纪法课堂筑牢思想防线,给学校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提供了新启发、注入了强劲动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
徐州市、泉山区纪委监委部分领导,区代表委员,泉山公安分局,泉山检察院,泉山区干部代表,中国矿业大学等200余人同时现场旁听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