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报2013年教育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情况统计表。
2.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3.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作品评选及报送。
4.参与学校招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教师招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