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会议。
会议认为新修改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部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院中心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事业发展规划。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对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政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